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审定,现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
(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军事类、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88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21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二、理工类
(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军事类、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7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40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三、体育类
文史类体育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69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0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理工类体育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7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31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四、艺术类
文史类艺术
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94分
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10分
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理工类艺术
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38分
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10分
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编辑:严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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