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审定,现公布如下:

一、文史类

(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军事类、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88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21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二、理工类

(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军事类、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7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40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三、体育类

文史类体育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469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0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理工类体育

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97分

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331分

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四、艺术类

文史类艺术

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94分

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10分

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理工类艺术

艺术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38分

艺术本科舞蹈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210分

高职(专科)艺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150分

编辑:严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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