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银川3月2日消息(记者吴佳仪 实习记者马添)3月2日,宁夏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集中开展全市摩电车辆(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未登记上路、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非法改装拼装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上午九点,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金凤区一大队交警在北京路与尹家渠街交叉路口执勤,对过往摩电车辆驾乘人员安全头盔规范佩戴情况、道路通行行为等开展执法检查,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对无牌行驶、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扣留车辆等处罚措施。

2026年2月25日,宁夏交警发布关于《宁夏全面启动摩电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提出此次专项整治以“三提升、两下降、一不发生”为目标,即提升摩电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头盔佩戴率与登记上牌率,涉摩电车辆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下降,不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

据悉,此次银川集中开展摩电车辆专项整治,实行集中统一行动+高峰定点值守双轨推进,每周一开展统一行动,以城区主干道、商圈、学校、医院、大型社区及党政机关周边为重点区域,严查突出违法行为,依托宣传喇叭循环播放劝导音频。严管三、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严格执行禁行规定,严禁在城市道路、国省道通行。同时紧盯快递、外卖、共享单车等重点行业,通报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及主管部门,跟踪督促内部处理。

在监督教育上,银川市交通管理局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工信、城管、乡镇(街道)等部门,构建源头监管、路面执法、隐患整改、事故溯源全链条治理格局。依托银川交警 “两微一抖”平台,每月发布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希望大家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有序出行。”银川市金凤区交警一大队大队长刘涛呼吁广大市民在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以及三轮四轮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出行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的要求,避免因违法行为对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编辑: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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