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了解到,11月9日,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下发紧急通知,对突发疫情涉疫人员的救治和防疫作出要求。

  为进一步精准规范银川市突发疫情涉疫人员医疗救治工作秩序,分类有效救治涉疫健康状况异常人员,切实降低疫情外溢扩散风险,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决定在疫情处置期间,启动实施“三集中一有序”医疗救治工作机制:

  一、突发疫情所有阳性检出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全部集中在宁夏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区诊疗。达到治愈标准出院的患者,由该院隔离治疗病区闭环转至康复病区继续隔离康复观察14天。

  二、银川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出现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健康监测异常人员,全部集中在银川市临时急救医院诊疗。银川市临时急救医院不再收治其他涉疫人员。

  三、中风险小区、管控区域内外出就医人员,以及银川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人员中出现的心脑血管病及相关专科疾病急危重症人员,全部集中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宁夏人民医院本部诊疗。银川市要按照“就近、就急、就强”的原则,做好就医人员闭环分流转运工作。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心脑血管病医院、宁夏人民医院本部同时承担银川市封控、管控区域以外的健康码“黄码”人员就医保障工作。

  四、银川市内其他医疗机构(包括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本部、宁夏人民医院西夏院区等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医疗机构)正常有序承担其他人员日常就医服务工作。

  五、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提高站位,顾全大局,加强领导,有序组织,按照分工及时规范有效做好各类人员医疗救治工作,不得无故推诿患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通知要求自2021年11月10日8时执行。(总台记者 郭长江 牛巧刚 陶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