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目标要求,今年全区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76.6%,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4.4%,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与2018年持平、较2015年下降12%,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持续保持下降,各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我区将从优化产业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33项重点工作入手,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在优化产业布局方面,严格落实国家高耗能、高污染、能源型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对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按照自治区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实施方案,各市继续推进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
我区明确重点区域不得新建、扩建产生异味的生物发酵项目,并严防“地条钢”等列入淘汰名录的低端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确保“散乱污”企业不出现死灰复燃。对银川都市圈重点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未达标排放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值得注意的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中明确,我区将建设绿色交通体系,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电动汽车保有量。同时,继续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2019年全区完成500个固定式充电桩建设。(记者 赵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