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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银川1月16日消息 1月16日,记者从宁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通过强化发展劳务产业政策和目标考核体系及组织体系,大力推进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巩固和开拓区内外用工市场,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等5项措施,确保了农民工在城市的稳定和谐生活。 一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免费入学,认真实施国家九年义务制教育的规定,各级公办中小学普遍积极接受本学区居住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免除各种学杂费,落实农民工子女与同城学生同等待遇的助学政策,解除了农民工对子女教育的后顾之忧。 二是本着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和就近、灵活、低成本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按照“先培训,后输出”的要求,加大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转移就业能力。 三是重视农民工的输出工作,把它作为农民增收的基本任务抓紧抓好。 四是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2006年起分中心城市、川区、山区三种情况,提高宁夏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强化劳动合同管理,提高了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建立了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的便捷通道,全年免费为农民工开展开动争议仲裁。 五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劳动保障协调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不再拖欠。(记者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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